@neels @board 豆瓣上有专门做社工的友邻发了愿意帮忙的律师的信息
附加一位愿意为符合条件的被羁押者提供辩护的律师联系方式 [email protected]。信息来源其豆瓣。
@blueglass
正念小练习(
(辛苦了(
@blueglass
怕网友在正念谋杀的时候思考过程中遇到太多困难(?)
有办法就好(???)
@blueglass
杀人容易藏尸难!
@wakanatsu
什么这游戏还能挖坟
我在另外一条的转发里看到有人说,被传唤时应该让对方出示“三证”:
• 传唤证(必须加盖公章)
• 警察证(记录警号和姓名)
• 办案协作函(跨省办案必须有,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45条,无协作函的异地执法属于程序违法)
但这和当前海棠作者普遍被电话传唤的事实相违背,然后我查传唤到底有哪几类,查到了这样一段描述:
“(除口头传唤,书面传唤,强制传唤之外,)实务中还有一种传唤叫电话传唤,但实际上传唤的法定类型中并没有电话传唤这种类型。电话传唤实际上只是通知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既不能出示警察证也不能出示传唤证,一般电话传唤当事人到场后也会补上相应的传唤材料让当事人签名。因此电话传唤实际上不属于传唤的一种,但鉴于实践中越来越多的通过电话让当事人到场的情况,因此单独列明。对于电话通知拒不配合的,警察是可以上门传唤的。此外,电话传唤的当事人如果主动到场接受讯问并如实交代,一般都可以争取到自首情节,在量刑方面十分有利”
不仅是柿子捡软的捏,而且还利用了受害者想要争取宽大处理的心态,这真的让我觉得恶心。
那条转发的完整版:
被上门传唤时的应对步骤:
1. 立即要求对方出示“三证”:
• 传唤证(必须加盖公章)
• 警察证(记录警号和姓名)
• 办案协作函(跨省办案必须有,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45条,无协作函的异地执法属于程序违法)
2. 录音录像留存证据:
• 全程手机录音(打开免提)
• 拍摄执法现场(注意保护隐私)
• 重点记录:是否存在威胁、诱供等非法取证行为
3. 坚决不签任何文件:
• 拒绝签署空白笔录
• 要求核对笔录内容后再签字
• 若笔录存在错误,当场要求修改并捺印
按文字使用习惯重新排版了一下,出处: https://weibo.com/7727171675/PuwaxEdCf
@board
【这条可以截图转出毛象】
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海棠案:
海棠作者现在需要的,除了钱,更重要的是法律援助。
无论是退还钱,还是求减刑、还是案底,都有商量的空间的。事情可以不用那么惨——但警察vs平头百姓这种状况,我们是站在弱势地位的,可以说是随便拿捏。所以事情才容易变得那么惨
大家都不懂法,也容易被恫吓,需要专业人士支援和保护
无论是接到电话要被传召,还是已经见过警察,都可以来联络律师问一问怎么办比较好
我可以牵线律师,已经有关注海棠案并且愿意提供援助的律师。拜托转发扩散,拜托尽可能让作者们,不要自己一个人面对“他们”。警察不是你的同伴。警察不会管你的死活。
@wakanatsu
真不错!
@wakanatsu
咪也可能爱理不理(
@SalmoSalar
阿宅里的现充活动就像有些人打星露谷只玩联机(
“熵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