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過去長途跋涉翻過興都庫什山抵達今日巴基斯坦旁遮普省平原的商人和入侵者來說,第一個重大的地理障礙是Sindhu(印度河)。波斯人發不出s音,於是把此河稱作Hindu河。西元前四世紀希臘人來到印度時,把H拿掉,印度河就成了今日所知的Indus河,河另一邊則被稱作 Ἰνδία,即India的字源。亞美利加(America)和澳大利亞(Australia)之名係外人所創,與殖民地時代之前當地居民對自己土地的稱呼毫無關係;同樣的,India一詞原本並不盛行,十六、十七世紀時,歐洲商人把葡屬印度(Estado da Índia)、荷蘭的東印度公司(Vereenigde Oost Indische Compagnie)、法國的印度公司(Compagnie des Indes)、英國的東印度公司陸續帶到印度,India一名才確立。更常見的名稱是印度斯坦(Hindustan),意指「印度河土地」(land of the Indus),而非指「印度人或印度教徒的土地」(Land of the Hindus)。在二十世紀初期之前,「印度斯坦人」(Hindustanee)這個通稱,通常用來指來自當時英屬印度的人。

印度的梵語名是婆羅多(Bharata),在十三世紀典籍《毗濕奴往世書》(Viṣṇupurāṇa)中,此詞被定義為:「位在大洋以北、雪山以南的國度,人稱婆羅多,因為那裡住著婆羅多(王)的後代。寬九千里格,是善行之地,因為善行,人上天堂,或得到解脫。」印度憲法第一條即載:「印度,即婆羅多,應為聯邦制。」

——《印度五千年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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笈多王朝為印度「黃金時代」的美譽,則是因西行求法的中國人法顯(三三七~四二二)之著作而建立。法顯花了六年遊歷旃陀羅.笈多二世所控制的領土,描述當地社會祥和富裕,幾無犯罪情事。他以肯定口吻談到華氏城的許多慈善組織,提到笈多王朝都城有一座免費收治所有病人的一流醫院,其營運成本靠善心城民支應。城裡幾乎人人吃素,洋蔥、大蒜不受喜愛,菜單上也沒有酒。與中國不同的是,法規甚少,從笈多王朝一地到另一地不需通行證,「欲去便去,欲住便住」;刑罰輕微,最嚴厲的刑罰就只是斷一手,而且鮮少動用;首見有刑法和民法之分;官府也盡量不干預人民的日常生活,任由老百姓自行營生、成功發達

——《印度五千年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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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得不像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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