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印象中如果是那种小额经济纠纷可以去上小额法庭,不用律师,双方当事人直接出庭,法官裁判
不过我没上过这种庭,而且对很多人尤其是穷人来说,打官司的成本更多是时间/心力,精神状态不好的人还要考虑到情绪成本
对于移民来说还有一个额外的成本就是你需要知道有这么一个东西
刚来加拿大时在craiglist上找的房子,是一个shared room,lease在室友——也就相当于我的二房东——身上,住了半年后室友提出涨租,我不同意,但那时英语说得不是很流利,室友还是那种十分典型的alphamale,每次和他吵架在气势上都觉得自己先输了一筹,当时抑郁也还比较严重,就索性联系了朋友——也就是现在的室友,在12月份冒着大雪找房看房,迅速搬走了
搬走之后才知道按照加拿大的法律,冬天kick out租客是违法的,并且我们当时并没有签署sublease,关于房租只有口头协议,这种情况下我完全可以在拒绝涨租的同时拒绝搬走,直到达成新的协议
室友当时租房踩了更大的坑,最后也是忍了,只能安慰自己吃一堑长一智吧
因为自查嘟文的时候看到有不少象友发过B站/小红书短链接所以说一句:
如果不想与实名注册的帐户相关联,请不要使用软件生成的 b23.tv/xhslink 分享链接,因为链接解析后会包含分享人的帐户信息,从而与实名身份关联,直接发 BV 号或 bilibili.com/video/BV 的链接(去掉?后的内容)是安全的
同理 xhslink 的短链接也包含追踪参数
随便找了一个去追踪参数的网站(包含小红书/微信公众号/b站/知乎) https://track.rip/
@vanillaice 一毛一样!
这是一个兔子窝,属于一名在TRPG和CRPG流连忘返的前抗争之红,类型月亮地缚灵,忠实的狗派。可能属于神经多样性人士,并且精神不完全健康,没有确诊因为诊断的麻烦大于好处,不健康发言会折叠。此号不键政。认出来的话请通过一下关注请求~旧号没有被废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