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订增补,重发] [片段翻译] 《本琼森与德拉蒙德的谈话》
背景:1619年,本琼森46岁,他在宫廷受到国王宠爱,又是全英国最有名的作家。但是,在这样职业生涯的巅峰期,他却决定离开伦敦、离开宫廷一年。
原因是他和别人打赌,赌约内容是从伦敦步行到爱丁堡,再步行回伦敦。
当时的琼森是超过两百八十斤的大胖子,但比较奇迹的是,他没有死在途中,他步行去了爱丁堡,然后安全步行回来了,前后耗时将近一年。
在爱丁堡期间,他借宿在诗人德拉蒙德家。
德拉蒙德是个寡夫,一直怀念着亡妻,很忧郁,很内敛,很礼貌。
德拉蒙德读过琼森的著作,但在此之前并没有见过琼森本人。琼森过去借宿以后,德拉蒙德很快就开始讨厌吵闹、尖刻、自吹自擂的琼森。
但琼森不知道。可能是德拉蒙德太礼貌了,琼森毫无察觉。
琼森在德拉蒙德家住了两周,那两周期间,他每天晚上都喝酒,喝完酒就开始抓着德拉蒙德滔滔不绝地聊天,让德拉蒙德不胜其烦。
但是,德拉蒙德有每天记日记的习惯。
在日记里,德拉蒙德如实记录下了琼森所说的话。照记录来看,在短短两周以内,琼森骂遍了同时代其它所有作家。德拉蒙德在日记里的行文一直都是“琼森说,xxx。他说,xxx。” 这种朴素平实的文风配上琼森张狂的毒舌内容,效果很神奇。
德拉蒙德本来也没打算公开这些谈话内容。但是,德拉蒙德去世90年之后,他的后人翻出了他的日记,决定出版,赚一笔钱。
这些日记里面与本琼森有关的内容,在当时的英国引起轩然大波,人们开始认为,原来著名作家本琼森,是个那么爱在别人背后说别人坏话的小人。
(这种看法挺不公平的,因为实际上琼森在别人面前也说别人坏话。)
但不管怎么说,这些日记已经成为研究文艺复兴作家/剧作家的重要史料。
以下是片段翻译:
他说,把荷马和维吉尔的诗译成六步抑扬格,不能算诗,只能算散文。
他说,约翰·哈利顿爵士曾恳求他说一说对自己短诗的意见,他回答说,你这话就没有求真精神,因为你那东西只能算是“事情记录”,算不上什么诗。
他说,邓恩(John Donne)的<Anniversary>很世俗,里面全是渎神的言论。他说,他对邓恩说过,倘若这诗是写圣母玛丽亚的话,就有意思了,邓恩回答说,这首诗是写有关女人的概念的,而非真实的女人。
他说,邓恩写诗不按节律,活该吊死。
他说,除了他本人写的面具剧以外,只有弗莱彻(Fletcher)和查普曼(Chapman)的面具剧还算勉强看得过去。
他说,弗莱彻和查普曼非常爱他。
他说,莎士比亚不懂得写作的技巧。
他诅咒帕特里奇(Petrarch, 十四行诗的开创者),说他把诗作生拉硬拽,砍成了十四行,这就好像古希腊传说里的那个提兰特强盗,把诗句放在一张床上,倘若太长,就把脚砍掉,倘若句子太短,就强行把句子拉长,让句子受苦。
他评论我的诗(注:指德拉蒙德自己的诗),说诗作本身不错,尤其是那首写给王子的悼诗,不过,闻起来学院气太重,赶不上最新的潮流。
他认为邓恩是全世界第一个写某些题材的诗人。他说,他能背诵邓恩《遗失的项链》(注:该诗共计114行),还有那句出自邓恩的《宁静》的诗句,"用不上提灯,今日和昨日的羽毛灰尘/都堆在一个角落里“。不过,邓恩在25岁之前就写完了他最好的诗。
他说,邓恩告诉他,自己写的《悼念亨利王子》的诗,“信仰,注视我。”之所以那么模糊,是为了对应亨利王子模糊的死法。(注:有传言说亨利王子是被毒杀的)。
(...)他说,邓恩曾告诉他,自己的目标是把所有异教徒的实体都写进诗里,从该隐的灵魂中开始,一直持续写到如今的开尔文教。他说,为了这个计划,邓恩只写了一张纸,然后就没有下文了。他说,现在,邓恩找到了神职工作,于是准备把自己的诗都烧了。
他说,为了愉悦,应当读尤韦纳利斯,博斯(Perse),贺拉斯,马歇尔(Martiall),还有品达。为了健康,应该读希波克拉底(*)。
*希波克拉底是著名的医者,有着《希波克拉底誓言》。后世诗人柯勒律治在给这篇谈话录写注的时候,带着点地域歧视色彩地说:“希波克拉底这句话,琼森明显在开玩笑!德拉蒙德却没听出来,还诚实地记录下来了!苏格兰人就是这样!对英格兰人来说很自然的笑点,你就算告诉他们说:我在讲笑话。他们还是只能理解一半!”
他说,迈克尔·德雷顿害怕他。他不把德雷顿当回事。
他说,W.亚历山大爵士对他态度恶劣,因为此人是德雷顿的朋友。
他说,弗朗西斯·贝尔蒙特(Francis Beaumont)太过自重了,也太自恋自己的诗了。
他说,罗伯特·绍斯韦尔被吊死了,所以才留下了诗作《燃烧的婴儿》,要是他还活着,肯定想把自己的很多诗作烧了。
他说,邓恩的诗作会失败的,人们理解不了他。
他说,莎士比亚在一部剧里写到波西米亚的船难(注:《冬天的故事》),但说真的,那片地方,方圆一百里内都没有海岸。
他说,路特兰女伯爵写诗一点不比她父亲差。(*)
*路特兰女伯爵伊丽莎白·西德尼,是著名诗人菲利普·西德尼唯一的女儿。
他说,欧文是个可恶迂腐的学校校长,靠着打小孩的屁股赚钱为生,这人没有什么好品质,他的诗就是流水账。
他说,自己的妻子是个悍妇,但很诚实,他已经五年没跟她睡过了。
他说,自己的墓志铭他准备了两个版本,一个是朋友写给他的:
本杰明·琼森在此长眠,
他脑子里的智慧不比一只鹅多,
不过,他生前习惯,死后也将照常,
靠他的智慧生活。
另一个版本则是:
这里埋着诚实的本,
他下巴上可没有一根毛。
马洛浮士德A TEXT的注释版页面传送门
补充一下:Dr. Faustus的A Text指的是1604 Quarto的那个版本,现代学者一般认为那个版本“更接近”马洛原手稿,附上一个注释版地址:
http://elizabethandrama.org/wp-content/uploads/2018/05/Doctor-Faustus-A-Text-Script.pdf
有条件借书/买书/看其他在线学者注释版的当然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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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卖出去很多份浮士德A TEXT安利了,感觉大家都觉得很易读很精彩,诚挚安利!
ID是在毛象这里随机生成的。
如果您在其它地方认识我,在毛象又看见了我,请过来和我打个招呼。
英语文学(early modern theatre history方向)博士在读,入门新手,请多交流
Jonsonian - what's the other guy's name?
...We are such stuff/As dreams are made on.
一直是,将来也会努力是:写手和译者
原创和同人都写
翻译目前主要关注:1. 我喜欢的乐队 2. 轻度认知障碍与失智症 3. 英语文学相关资料 4. 早期现代剧场史相关八卦
我这个人喜欢上什么东西就会疯狂安利给别人,不管是游戏还是小说还是乐队还是剧场史资料
毛象是一种发疯场所,打哑谜心情日记上蹿下跳,谨慎关注
最近又到了玉米10根3-4刀的季节。新鲜玉米我一向是用来白煮或者做玉米羹(加瑶柱冬菇瘦肉那种)的,这次试了下印度的做法,加各种咖喱香料(mustard、turmeric、chilli、姜、孜然、hing<-用炸的蒜+红葱头代替),用牛奶烩,最后加柠檬汁和椰蓉,居然非常有趣。玉米的甜、牛奶的rich、咖喱风味、柠檬的微酸、椰蓉的texture,杂糅在一起丰富但不混乱,大开眼界。下次要试试墨西哥的玉米饮料atol de elote。
以及昨天把不小心完全放熟了的大蕉做成了拉美菜系的煎大蕉片maduros,配红辣椒粉和青柠汁,也是超乎想像。
觉得四处旅行给我带来的一个深远影响是口味变得很open,做菜因此是exciting的,而且不同地域对于同一个食材的不同做法一串试下来正好解决重复/吃腻的问题,绝不无聊(有没有足够energy做则是另一回事)。
想想我好像还真没有去过哪个完全吃不惯的地方。哪怕是英国,刚出炉的鳕鱼fish & chip其实也是好吃的(但冷了立刻变腥),Cumberland香肠也挺不错。经常看到抱怨吃不惯的中东,我和爹亲/不同的小伙伴去了约旦、土耳其、埃及、摩洛哥,每次都吃得相当满意。
(感觉我是口味open但舌头刁,喜欢surprise,但是拒绝low quality——大排档没问题,但菜不好一定会抱怨。这种组合其实去旅游不是很费钱,但是费提前research的脑子和时间<-很难做到就近街上随便找家馆子进去吃)
说起来国内买蛋挞皮自己用空气炸锅做蛋挞确实方便好吃,
下厨房配方是这个
https://www.xiachufang.com/recipe/105968451/
做熟练了之后可以少一点点细砂糖多一点点炼奶
@Davina_Q @SilverCord 搜了一下还真是,考古的结论是这个故事是编造的。因为战国竹简根本没提烽火戏诸侯。
@yeyewuls 别买二手,闲鱼可以直接买全新的!
搜关键词:“开发商、交标、洗碗机、全新”
最近一两年不少精装房交标都有洗碗机,但很多人不习惯用这个,会挂在闲鱼上卖掉。
价格的话,大概是8-10套,500-800左右,我之前做功课想买,基本都是大牌子,感觉很值,但最后没买是因为我的房东不同意我在橱柜上钻洞。。。
台湾就业金卡
《【CDTV】四川江油市民声援被霸凌少女,遭警察暴力镇压维稳》
Come on you gotta choose your weapon, J-45 or AK-47